新规降低转债发行门槛 柳化拉开转债一级市场序幕
昨日,柳州化工公布发行可转债的招募说明书。柳化转债的融资规模为3.07亿,存续期为5年,5年的利息分别是1.5%、1.8%、2.1%、2.4%、2.7%,初始转股价是9.86元。
在2004年招行转债发行之后,可转债的发行中止了一年多。由于股改的影响,可转债的规模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幅缩减。现在柳化又重新拉开了可转债融资的序幕,这将为可转债的二级市场及时提供新鲜血液,有助于可转债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2006年5月7日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,并于5月8日起正式施行。新的管理办法对可转债发行的规定有了一些变动,主要表现在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。
旧规定中发行条件之一为:最近3年连续盈利,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%以上;属于能源、原材料、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,但是不得低于7%。新规定将这个条件降低为净资产收益率近三年平均不低于6%。
另外新规定压缩了可转债的发行规模,相对于旧规则,可转债发行规模没有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的规定。新规定还提高了修正转股价的难度,特别修正转股价时,必须得到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。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,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。
新规定拓宽了可转债的品种,规定最近一期净资产在15亿以上的公司发行可转债时,可以不必担保,同时允许净资产在15亿以上的公司发行分离型可转债。
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以后,有将近60家公司提出了可转债再融资的议案,预期总融资规模超过400亿,过会的可转债融资规模也达到27亿。在柳化转债发行之后,这些可转债融资项目将陆续上市,可转债又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。